关于排查工业企业不动产遗留问题的通知

来源:郾城区企业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4日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集聚区管委会,各工业企业:

按照《关于排查工业企业不动产遗留问题的通知》(漯企办[2018]11号)文件精神和区政府领导要求,现就排查工业企业不动产遗留问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紧排查。各镇(街道)和集聚区管委会要组织力量,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对本辖区内的规模以上企业,抓紧组织开展不动产遗留问题大排查,要做到逐企业通知、逐企业走到。企业也可自查上报,将存在问题形成详细说明。通过认真筛查,摸透每个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动产遗留问题情况和解决建议等。

二、按时上报。各镇(街道)和集聚区管委会要汇总整理好每个工业企业不动产遗留问题的详细情况,形成汇总材料(纸质、电子版),务必于819日前报郾城区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地址:区工信委一楼,电话:0395-5607615,邮箱:yc5607615@163.com)。

 

 

 

 

 

郾城区企业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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