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8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2日 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友康防腐工程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年产10万米预制直埋聚氨酯保温管建设项目

报告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商桥镇商东村

本项目为郑州友康防腐工程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投资200万元在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八里村村南建设的年产10万米预制直埋聚氨酯保温管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9333.3m2(约14),建筑面积为1675m2,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米预制直埋聚氨酯保温管。项目拟用职工15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日300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废气和钢管抛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相关要求;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抛丸机、发泡机、空压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70~85dB(A),经采取防治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职工生活垃圾、废活性炭、抛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固体废物。边角料及残次品经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于废品回收站;抛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往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活性炭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