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的整改处理情况

来源:审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6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郾城区审计局于2018年4月23日至6月22日,对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及区本级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同时还延伸审计了郾城区工信委、环保局、农机站、疾控中心、新店镇和沙北办事处个单位和个乡镇的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审计,2017年度区财政收入、支出基本真实,在有限的财力内,保障了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机关的正常运行。年度预算安排和预算调整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预算执行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应计未计预算收入1354.6万元。

2.向非预算单位拨款666.2万元。

3.财政超收部分未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69万元。

4.往来款项长期挂账6485万元。

区审计局对被审计的单位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责令进行整改并进行了处理处罚。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15条,还对这次被审计的6个单位进行了审计回访和督促检查。各相关单位在整改过程中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制定政策、完善制度,做到有错必改、有错必纠,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总的看,各相关单位对落实审计决定,整改纠正问题的态度是积极的、认真的,基本达到了预期的审计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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