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10月1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1日 浏览次数:

 

 关于2018101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郾城区沙澧食品厂年产老婆饼80吨、芝麻饼70吨、月饼50吨项目

报告表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北段

项目利用漯河市恒威工贸有限公司的已建成的厂房,主要构筑物有办公用房、生产车间等共计2800m2,建设规模为年产老婆饼80吨、芝麻饼70吨、月饼50吨。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施工期:本项目租用已经建好的厂房,外部、内部装修工作基本完成,后续工程主要为设备的安装。施工期较短,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小。

营运期: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废水经厂区化粪池(3m3)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漯河市淞江污水处理厂,预计生活污水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本项目主要废气为燃烧废气和油烟废气燃烧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1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通过安装油烟净化器之后,油烟废气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对大型食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85%的要求

3 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是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行产生,主要有搅面机、和面机、成型机等采取合理可行的噪声防护措施,厂界排放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本项目不合格品产生量较小,定期收集后,外售至饲料厂;废弃包装物约0.2t/a,收集后定期外售。沉淀池污泥产生量约为8t/a,每个月清掏一次,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项目固废经采取评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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