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11月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18年11月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华润电力郾城区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报告表 | 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北部及西北部 | 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华润电力郾城区30MW分散式风电场项目位于漯河市郾城区北部及西北部裴城镇、龙城镇、商桥镇境内,企业利用郾城区北部及西北部丰富的风能资源进行风力发电。郾城区30MW分散式风电场工程永久性用地面积为3195m²,临时性用地面积138805m²。建成后每年可提供上网电量为68739.9MWh。
| 废气:该项目施工期扬尘采取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道路洒水,篷布遮盖等方式,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借用附近村民化粪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抽粪车抽取用于周围农田施肥;。 固废:该项目施工期土石方用于场地平整,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风机、齿轮维护产生的废油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该项目施工期噪声采取优化运输路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运营期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风机组并采取减震措施。 生态:项目施工期生态影响采取有效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等措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