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郾城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来源:郾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7日 浏览次数:

郾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郾城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郾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郾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1126

 

郾城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郾城区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输血”与“造血”并重,扶贫与扶智(志)并举,五年多来,全区农村贫困人口显著减少,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社会事业不断进步,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进一步夯实。为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明确2018—2020年脱贫攻坚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现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河南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漯河市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从注重全面推进帮扶向更加注重深度贫困人群攻坚转变,从注重减贫进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转变,从注重完成脱贫目标向更加注重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转变,从注重找准帮扶对象向更加注重精准帮扶稳定脱贫转变,从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式与保障性扶贫并重转变,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聚焦贫困村、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和特殊贫困群体,瞄准总攻目标,强化攻坚举措,压实攻坚责任,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促进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可持续发展,为决胜全面小康和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现行标准,扎实有效推进。严格按照脱贫群众人均纯收入达到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确保贫困群众有能力通过自产或自购,满足口粮需要及补充一定的肉、蛋等必须营养物质,安全饮水有保障;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和基本居住条件,既不能随意降低标准、影响脱贫质量,也不能盲目拔高标准、吊高胃口。

2.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质量。“六个精准”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脱真贫、真脱贫,确保取得不含水分、实实在在的成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3.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攻坚重点。强化问题意识,及时发现解决制约脱贫攻坚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主攻方向,优化政策供给,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

4.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立自强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5.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衔接和工作统筹,重视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非贫困村发展,实现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良性互动。

6.坚持长短结合,巩固脱贫成果。正确处理实现贫困群众如期脱贫与稳定脱贫、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强贫困动态监测,防范化解风险,消除返贫隐患。

(三)行动目标

1.总体目标。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确保我区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标准、退出贫困序列。                                                                               

2.年度目标。2018年,实现680人以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2个贫困村脱贫;2019年,实现1000人以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2020年,实现剩余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巩固提升建档立卡脱贫对象使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出贫困线以上。

重点举措

(一)深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深入推进农村道路、农田水利设施、农村电网改造、信息化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夯实农村基础,改变农村面貌,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普通干线公路升级改造,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投资资金。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和危桥改造,推动农村公路向自然村延伸,力争3年时间实现全区所有自然村通满足出行条件的公路。

牵头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各镇人民政府

二是加大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扩大供水人口,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加强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向贫困村倾斜,对贫困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给予支持。到2020年,全部解决农村不安全饮水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各镇人民政府

三是加大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力度。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制定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村通动力电规划,提升贫困地区电力普遍服务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环城供电部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各镇人民政府

四是加大农村通讯网络设施建设力度。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快推进宽带网络覆盖贫困村,加快实施数字广播电视入户工程。加快骨干网络优化、城乡网络全覆盖、农村宽带延伸等重大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全覆盖工程和行政村数字广播电视延伸覆盖工程2020年,全区基本实现“电话户户通”和“数字电视户户通”目标,全面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通讯网络,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和“农家书屋”覆盖所有贫困村。

牵头责任单位:区工信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

五是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进一步加大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力度,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优先位置,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确保2020年前完成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按照住建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出台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完善危房改造对象的认定标准和程序,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减轻深度贫困户负担,同时加强工作过程管理,防止改造过程中出现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和滞留等违规行为。在改造过程中还要保障基本环境卫生条件,提高农户满意度。 

牵头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六是加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力度。以整村推进为平台,以创建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示范村和示范乡镇为载体,通过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环卫设施、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亮化、文化”四化建设,加快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提升贫困群众的生活质量。把全所有贫困村全部建成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实现“村容村貌”与“乡风文明”的双轮驱动,使贫困村的面貌焕然一新

牵头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农办、区交通运输局、区农林局、区畜牧局、区林技站、区文明办、区环保局、区爱卫办,各镇人民政府

(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脱贫。把扶贫开发与全区现代农业发展结合起来,与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结合起来,使农村劳动力就地转化为新型职业农民。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做大做强优势传统产业,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加工业等。加强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挥其对贫困人口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强化其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巩固提升芦笋、香菇、林果花卉、烟叶、生态畜牧养殖等优势产业,努力形成一批产业村和种养殖大户,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产业支撑。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林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畜牧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转移就业脱贫。把扶贫开发与推进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承接产业转移、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产业集聚区等发展载体支撑能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把更多的贫困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转移到城镇落户,实现稳定脱贫。鼓励农民工、大学生返乡下乡创业,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加大创业培训和创业贷款支持力度,组织开展青年致富带头人、妇女创业能手、残疾人就业扶助等专项培训,建设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和就业创业扶贫基地,对吸纳贫困劳动力的企业给予奖补,引导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贫困家庭子女积极就读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深入实施“雨露计划”“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组织开展贫困村科技专项培训等,农业技术人员负责贫困村的农技帮扶工作,确保实现全覆盖。积极开发乡镇保洁保绿、治安巡逻等扶贫公益性岗位,对大龄贫困劳动力实行精准帮扶。

牵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扶贫办、区科技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各镇人民政府

(四)着力加强教育脱贫。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对经区级以上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予以资助,帮助困难家庭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对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给予在校期间生活费补助。加大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培育一批乡村学校名师、骨干教师。合理布局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标准化建设,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在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生通过发放助学金予以资助,保证资助面占在校生的20%。对就读普通高校的贫困户子女,在享受国家助学金基础上,积极引导其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面落实各类高校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不让一户脱贫户因学返贫。到2020年,乡村教师队伍更加稳定,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教育培训就业衔接更加紧密,教育质量和水平持续提高。

牵头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五)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落实好精准扶贫医疗优惠政策,对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落实好“四免两减四覆盖”政策。创新帮扶模式,以商桥镇卫生院为试点,建立慢性病精准帮扶管理中心,以市精神病院为依托,建立精神健康帮扶中心,做好慢性病和精神病贫困群体帮扶工作。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对贫困人口九类大病进行救治,落实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建立贫困人口大病政府兜底救助机制,设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基金和非贫困人口大病患者救助基金,最大限度减轻患病人员入院就医自费部分的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全面实施贫困人口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到2020年,我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建设达到全面小康标准,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逐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

牵头责任单位:区卫计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妇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各镇人民政府

(六)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脱贫。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人口实现政策性保障兜底。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将靠家庭成员供养的参与社会生活自理困难的重度残疾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照城乡低保最高补差予以救助。加强敬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等设施建设,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实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到2020年,形成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实现社保对象动态精确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最大限度减少因病致贫和返贫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镇人民政府

(七)积极探索“互联网+”等扶贫新模式。积极推进电商扶贫工程,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进电商及其配套企业,培育发展特色产业经济,加快电商主体培育和平台建设,完善贫困乡村综合服务网点建设,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对贫困家庭建立网络平台给予技术支持和资金帮扶。积极探索合作扶贫新模式,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企业、流通组织、新型农民等市场主体带动帮扶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农户分散生产和社会化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农林局、区科技局,各镇人民政府

(八)实施财政金融扶贫行动。完善创新小额信贷到户扶贫形式,推动金融机构网点向贫困地方延伸,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贷款意愿、有创收增收项目、有创业就业潜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农户提供小额信用贷款,探索解决贫困户担保难、贷款难、贷款成本高的问题。各涉农金融机构针对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金融产品,重点支持“公司+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等产业发展模式,切实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覆盖全区所有农户的信用信息采集、评价和应用机制,组织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创建,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提高农户信用意识,解决农村“贷款难”“贷款贵”问题。探索建立农村资源用于抵押贷款的配套措施,尽快推动农村资源变资金。

牵头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协同责任单位:各驻郾商业银行,各镇人民政府

搞好临时救助扶危济困脱贫,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大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力度,对遇到突发灾祸可能返贫致贫的群众,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给予临时救济和社会救济,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对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儿童福利院、救助保护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社区儿童之家等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等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体系。健全发现报告、应急处置、帮扶干机制,帮助特殊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基本生活。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

协同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攻坚责任。坚持以脱贫攻坚工作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形成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具体抓、区镇级书记一起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强脱贫攻坚基层一线力量,突出抓好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级脱贫责任组、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区、镇逐级签订年度脱贫攻坚责任书,区直脱贫攻坚责任单位每年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各镇党委政府

(二)创新推进机制,提高工作实效。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脱贫攻坚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适时召开全区脱贫攻坚推进大会或分行业组织现场观摩活动。建立完善季度会商制度,定期对拟脱贫退出贫困村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建立专家咨询机制,提高脱贫攻坚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建立以暗访为主的督查巡查机制,每季度针对存在问题开展一次督查巡查,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区直脱贫攻坚责任单位调度会,对重要工作及时调度安排。建立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和问题发现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全区扶贫系统公共服务热线管理,及时受理解决贫困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河南扶贫开发条例》,提高脱贫攻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党委政府

(三)激发内生动力,汇聚社会合力。坚持“志智双扶”,加强教育引导,积极组织创作脱贫攻坚题材文艺作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丰富贫困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切实发挥“爱心超市”作用,建立对脱贫群众的正向激励机制,改进帮扶方式,更多采用劳务补助、生产奖补等措施,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孝善敬老风尚,引导破除陈规陋习。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主党派和爱心人士、志愿者参与脱贫攻坚,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就业的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扶贫公益金。加强定点扶贫工作,开展年度绩效考核,提高帮扶实效。深入开展“10·17”全国扶贫日系列活动,积极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作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脱贫攻坚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开展贫困户“自立自强之星”“勤劳致富之星”“文明卫生之星”等评选活动,讲好郾城精准扶贫故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的宣传氛围。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文明办、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扶贫办、团区委、区妇联,各镇党委政府                                                                                                                                                                                           

(四)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资金监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持续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严格遵循“先规划、再实施,先启动、再拨付,先验收、再报账”的程序,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严把资金安排、使用、管理重要环节,对项目审批、拨付、使用等实行全过程监督。对条件成熟的项目,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杜绝账面滞留现象。要建立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定期报告制度,依托“阳光郾城”建设,认真落实好项目资金公开公示,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扶贫资金阳光、安全、高效。

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审计局、区扶贫办,各镇党委政府                  

(五)转变工作作风,严格专项治理。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促进扶贫领域作风明显好转。加强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和会议文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改进督查考核方式,完善工作推进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脱贫攻坚工作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聚焦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帮扶成效开展执纪监督,重点解决蚁贪蝇腐、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对涉贫作风问题频发的地方和部门,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牵头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各镇党委政府

(六)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攻坚能力。制定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方案,采用专家授课、案例教学、现场观摩、举办“全扶贫大课堂”等多种方式,加强日常性培训,着力培养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干部队伍。对级以上领导干部,重点提高思想认识,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掌握精准脱贫方法论,培养研究攻坚问题、解决攻坚难题能力。对基层干部,重点提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际工作能力。加强、村扶贫干部培训,实现攻坚期内脱贫攻坚领域干部教育培训常态化、全覆盖。

牵头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各镇党委政府

)强化政策落实,提高脱贫质量。树牢精准理念,落实精准要求,推动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加强扶贫政策宣传解读,让贫困群众听得懂、记得住,让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执行到位,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坚持现行扶贫标准,保障贫困人口基本水平的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解决最底线需求,避免对贫困户造成“福利陷阱”,引起新的社会不公。严把退出关口,对退出贫困人口逐户销号、脱贫到人,坚决防止数字脱贫、算账脱贫、指标脱贫;注重贫困群众合理意愿和利益关切,因地制宜拿出更多实招硬招,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牵头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协同责任单位: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党委政府

)严格考核奖惩,完善激励机制。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每年开展各镇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各镇党政正职履行脱贫攻坚责任考评、直部门和驻单位脱贫攻坚责任考核工作。完善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坚持年度集中考核和平时工作情况相结合,兼顾脱贫成果巩固情况,不搞“一考定终身”。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对完成年度脱贫任务且考核等次为“好”的直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年度脱贫任务或者考核等次为“差”的直单位第一年进行约谈,主要领导不能提拔重用;连续两年完不成年度脱贫任务或者考核等次为“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地方和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处理。

牵头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各镇党委政府

)巩固脱贫成果,构建长效机制。攻坚期内,对已脱贫人口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对已脱贫联系领导不变、支持力度不减、帮扶队伍不撤。适时组织开展“脱贫成效回头看”,指导帮助已脱贫村和脱贫人口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完善建档立卡,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将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人口、贫困村按时退出。高度关注返贫问题,对已脱贫人口加强跟踪监测管理,确保稳定脱贫。提高工作前瞻性、科学性,针对脱贫攻坚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加强分析预判,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处置。把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研究制定已脱贫巩固提升的具体政策措施,使贫困群众和全人民一迈进全面小康社会,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牵头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协同责任单位: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党委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