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8日 浏览次数:

 

 关于20191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河南惠家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食用菌及蔬菜深加工项目

报告表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龙江路与太白山路交叉口向西200m路南

建设内容:项目一期工程租赁漯河市郾城区漯河亿康工贸股份有限公司的厂房生产,占地面积14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区、生产区、辅助工程等,建设脱水蔬菜生产线1,总投资4000万元。

 建设规模:一期工程年产5000吨脱水蔬菜及食用菌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施工期: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影响已结束,故施工期环境影响不作分析。

营运期:1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其他脱水蔬菜加工废水、大蒜加工废水及食用菌加工废水。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其他脱水蔬菜加工废水、大蒜加工废水及食用菌加工废水依托漯河亿康工贸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漯河市淞江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最终排至颍河。

2废气:1)对于其他蔬菜及食用菌加工烘干水蒸气及异味气体,采取在烘干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引风机引至车间外高空排放;2)对于加工大蒜过程产生的异味,要求切片机及烘干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氧催化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内设置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3)蔬菜下脚料及时清理外运,避免长期储存变质产生难闻气味以及滋生细菌,污染车间环境。

3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清洗机、切片机、分瓣机及风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70~90dB(A)。通过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平面布置等措施,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行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食用菌及蔬菜初加工固废、废包装材料、大蒜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食用菌及蔬菜初加工固废经收集后由附近村民进行堆肥,施于农田;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作为废品外售;大蒜固废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项目固废经采取评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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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漯河市澳润汽车美容用品有限公司年产30吨汽车清洗剂建设项目

报告表

连云港中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龙江路西段亚裕产业园内

该项目总投资60万元,位于漯河市郾城区龙江路西段漯河市恒隆食品有限公司亚裕产业园内3号标准化厂房内,主要建设有原料储存区、生产加工区、成品区、办公区等,项目建成后计划年产防雨剂9吨、防雾剂8吨、清洗剂8吨、光亮剂5

污水要职工生活污水,项目废水依托亚裕产业园所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级标准及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网管,进入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后排入柳河,最终进入颍河。

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主要为配比、搅拌、灌装过程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评价建议项目在生产加工区设立专门的配比及灌装操作间,操作间密闭,车间顶部设置机械排风装置,加强车间通风,类比同行业——安徽省路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汽车雨刮器及500万瓶汽车清洗剂项目的生产情况,在配比及灌装过程中有机废气挥发量占原料用量的2%,则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017kg/h43.2kg/a,废气排放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4.0mg/m³ 的要求《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中相关标准要求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噪声源强为6080dB(A)。经采取厂房密闭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并经一定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本项目固废包括生产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生产固废主要为废原料包装桶,收集后作为废品外卖;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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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漯河市御锦源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80吨土豆粉项目

报告表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枣树王村西南

项目租赁漯河郾城区孟庙镇枣树王村现有厂房生产,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年产180吨土豆粉

废气:项目无组织粉尘经车间换气扇强制通风后对周围外环境影响很小,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入暂存池暂存,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要求后用于农田灌溉。

噪声项目运营期各设备噪声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并经过一定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设施等产生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土豆粉切断产生的边角料经收集后由作为饲料外售处理;废外包材料收集后作为废品外售;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由附近村民作为农肥施于农田;职工生活垃圾厂区设置垃圾桶,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