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龄津贴发放的标准是什么?
您好:
凡具有我市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所有健在老年人,均享受高龄津贴待遇。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6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百岁老人每人每月500元。
详情可咨询民政部门社会事务股 电话 6160686
回复单位:区民政局
回复时间:2019-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