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4月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5日 浏览次数:

  关于20194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河南惠家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食用菌及蔬菜深加工项目重新报批

报告表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龙江路与太白山路交叉口向西200m路南

建设内容:项目一期工程租赁漯河市郾城区漯河亿康工贸股份有限公司的厂房生产,占地面积14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区、生产区、辅助工程等,建设脱水蔬菜生产线1,总投资4000万元。

 建设规模:一期工程年产5000吨脱水蔬菜及食用菌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施工期: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影响已结束,故施工期环境影响不作分析。

营运期:1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其他脱水蔬菜加工废水、大蒜加工废水及食用菌加工废水。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其他脱水蔬菜加工废水、大蒜加工废水及食用菌加工废水依托漯河亿康工贸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漯河市淞江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最终排至颍河。

2废气:1)对于其他蔬菜及食用菌加工烘干水蒸气及异味气体,采取在烘干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引风机引至车间外高空排放;2)对于加工大蒜过程产生的异味,要求切片机及烘干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氧催化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内设置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3)蔬菜下脚料及时清理外运,避免长期储存变质产生难闻气味以及滋生细菌,污染车间环境。4项目烘干机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21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烟尘、SO2NOx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41/ 1066-2015)中表1的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3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清洗机、切片机、分瓣机及风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70~90dB(A)。通过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平面布置等措施,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行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食用菌及蔬菜初加工固废、废包装材料、大蒜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食用菌及蔬菜初加工固废经收集后由附近村民进行堆肥,施于农田;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作为废品外售;大蒜固废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项目固废经采取评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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