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郾城区煤炭消费减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沙北街道办事处、淞江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郾有关单位:
现将《郾城区煤炭消费减量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3月26日
郾城区煤炭消费减量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共漯河市委、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漯发〔2018〕26号)精神,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推进煤炭消费减量工作,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依据《河南省煤炭消费减量行动计划(2018—2020年)》《漯河市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削减存量和严控增量并举、能效提升与结构优化并重,统筹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着力削减非电行业用煤,大力削减煤炭实物量;着力压减高耗能行业低效产能,保持能耗平稳下降态势;着力推进清洁替代和改造工程,提升非煤清洁能源占比;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压实各级目标责任,确保完成市定我区“十三五”煤炭消费减量目标任务。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力争全区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11%以上。
(三)基本原则
1.以压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为重点。统筹煤炭消费减量短期和长期目标,“十三五”后期以压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耗为主,重点压减化工、建材、非统调发电等行业低效产能,大幅削减煤炭消费量。不得以压减统调公用燃煤机组耗煤量替代非电行业煤炭削减量。同时,扩大利用非化石能源,提高天然气供给保障能力。
2.落实煤炭消费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国家、省产业政策,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企业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削减低效产能、深化节能改造等减煤措施,加快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
3.坚持市场手段。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加快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通过市场化手段倒逼企业提效降耗。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
1.提高耗煤项目准入门槛。从严执行国家、省重点耗煤行业准入规定,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煤炭、钢铁、电解铝、水泥、传统煤化工、焦化等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项目。新建高耗煤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淞江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严格落实《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暂行)办法》,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未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耗煤项目不得通过节能审查。对未完成上一年度煤炭消费减量目标的重点企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实行耗煤项目限批。除热电联产项目以外,全区不再核准“十三五”期间新投产的燃煤发电项目。(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区统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深化电力行业节能降耗
1.提升煤电机组效能。对标国内先进值,全面开展煤电机组节能环保标杆引领行动,进一步降低度电煤耗和线损率。严控电力用煤质量,提高燃煤机组锅炉入炉热值,严格执行燃煤发热量、灰分、硫分标准。(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区统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实行电力绿色调度。在最大限度吸收区外来电和全额消纳非煤电力基础上,坚持以热定电,根据燃煤机组能耗水平执行阶梯开机方案,保障清洁高效机组应发尽发。统筹实施电力节能环保调度,坚持“煤随电走”,煤炭消费量指标随电力调度指标同步转移,保障全区电网安全和电力供应,实现全区范围内电煤消耗最优。(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市供电公司环城供电部)
(三)大力削减非电行业用煤
1.压减化工行业产能。加强化工行业能效对标,加快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将我区化工、建材等高排放行业,纳入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限制类的,要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区环保攻坚办将此类企业纳入重点监督范围。(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煤品市场管理
1.提高商品煤质量。严格落实《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煤炭储运、购销、进口、使用等全过程管理。特别是在储运过程中,承运企业要实行“分质装车、分质堆存”,封闭运输和储存,不得降低煤炭质量。到2020年,区内消费煤炭热值标准力争提高10%以上,其中,煤电机组入炉煤发热量力争达到5000大卡/千克。(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市市场监管局郾城分局、区工信局、市国土局郾城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持续推进洁净型煤替代散煤。在不具备清洁取暖条件的农村地区,继续实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郾城分局、市国土局郾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加快发展清洁能源。结合当前清洁供暖要求,积极推广地热能利用、空气源热泵等先进技术,加快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生活垃圾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新建热源点要尽可能建设非煤热源点。大力推进风电项目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域建设大型风电基地,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鼓励新型工业、高技术企业利用天然气,深入推进城镇天然气利用工程,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和提升供气保障能力。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全额消纳非化石能源发电。(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市国土局郾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严格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提高行业差别化电价标准。进一步扩大差别化电价政策执行范围,将使用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装置的煤化企业纳入我区差别化电价政策执行范围。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污染防治攻坚要求,扩大差别化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提高实施标准。(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市电力公司环城供电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分解下达各镇(街道)、重点企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指标主要包括煤炭消费总量、统调公用燃煤机组耗煤量和非电行业煤炭消费量等。重点企业是推动落实当地煤炭消费减量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煤炭消费减量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强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引导能源消费单位特别是煤炭消费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转变能源消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