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5月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6日 浏览次数:

 关于20195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回收32000吨废旧塑料项目

报告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龙城镇钱庄村东支路10号院

本项目为漯河鸿运塑业有限公司投资50万元在漯河市郾城区龙城镇钱庄村东支路10号院建设的年回收32000吨废旧塑料项目,项目租赁现有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及库房共计650平方米,购置安装废旧塑料分选、破碎生产设备,外购废塑料瓶作为原材料,形成年处理废旧塑料32000吨的处理能力

 

(1)废气:本项目的工艺流程主要为对废塑料瓶进行再次分选和破碎,不涉及水洗、热熔、造粒等化学工序,且破碎过程中采用湿法作业,故本项目营运期间粉尘产生量较小。本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经评价推荐的降尘措施治理后,厂界处颗粒物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内玻璃钢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不外排,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破碎机、送瓶机、循环水泵等机械设备,设备声压级在65-85dB(A)之间。经过减震降噪、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予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