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5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2日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漯河市凌高石材有限公司年产5500平方米木板柜、100吨石材加工建设项目

报告表

连云港中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淞江产业集聚区亚裕产业园内3号厂房

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租赁漯河市恒隆食品有限公司亚裕产业园内3号厂房,该项目租用厂房1100m2,主要分为原料储存区、生产加工区、成品区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产5500平方米木板柜、100吨石材加工

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入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最终排入河;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废气木板柜切割、雕刻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布袋吸尘除尘器系统收集和车间通风换气;石材切割、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湿法切割和车间通风换气木板覆膜、封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且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中非甲烷总烃(其他企业)排放标准2.0mg/m3

固体废物:污泥沉积物、废石材边角料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木板边角料、废封边条,定期作为废品外卖;废胶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噪声:营运期各设备噪声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并经过一定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标准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