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5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3日 浏览次数:

 关于20195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漯河米卡玩具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各类粘土和彩泥玩具项目

报告表

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市郾城区淞江产业集聚区龙江路漯河亿康工贸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本项目位于漯河市郾城区淞江产业集聚区龙江路漯河亿康工贸股份有限公司院内,租赁现有标准厂房1栋,本次项目建设只占用该厂房的南侧区域,建设玩具生产制造项目,建筑面积1350m2。设计生产规模共计年产超轻黏土260t/a,珍珠泥40t/a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设施处理之后COD、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150mg/L25mg/L,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二级标准要求,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管道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淞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柳河。项目营运期所产生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颜料研磨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经预测,项目无组织粉尘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的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等噪声,项目营运期高噪声设备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预测四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不合格产品,在厂区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在厂内分类收集、定点堆存,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