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5月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7日 浏览次数:

 关于20195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漯河市天煜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吨饼干膨化休闲食品项目

报告表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纬十路中段路北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现有厂房3800m2。根据生产流程及工艺要求,将厂房分割为不同功能单元,安装两条休闲食品生产线。

建设规模:年产100吨饼干膨化休闲食品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施工期: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不牵涉土建施工,因此不再对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营运期:

1)废水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及设备清洗废水,废水排放量共计1.27m3/d381m3/a;其中少量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利用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再处理,最终排至颍河。

2废气1)油烟废气

项目油烟产生环节为油炸、烘烤工序,评价要求针对2条生产线中的油炸锅、烤箱设置集气装置,收集经1套光解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要求,油烟经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自身建筑物1.5m以上。

2)粉尘废气项目生产时和面、拌粉工段会产生少量粉尘,评价要求分别在两条生产线和面机及拌粉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对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标准的相关要求。经预测,项目粉尘无组织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噪声源强为7090dB(A)。经采取基础减振、部分设备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并经一定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包括生产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生产固废主要为污损原材料及残次品、废弃包装材料及除尘器回收的粉尘。项目设制有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分类临时存放生产固废,对于污损原材料及残次品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需要配备专用容器收集后作为饲料卖给饲料厂;对于废弃包装物,收集后作为废品卖给废品收购站;对于职工生活垃圾,设若干垃圾箱暂存,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固废在落实各项评价建议措施前提下,均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

 

 

/

2

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报告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孟平铁路南、107国道西(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西侧)

设计污水处理规模3万m3/d;污水管网19.27km

(1)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水污染物排放一级A标准及《漯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市所有直排入河企业提标改造的通知》(漯环攻坚办【2019】3号)后排入柳河,最终汇入颍河

(2)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布设在厂内、设置减振基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废气:运营期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恶臭主要成分为H2S、NH3,采取生物滤池法收集过滤后排放。根据预测可知,项目各厂界浓度可以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厂界(NH31.5mg/m3、H2S0.06mg/m3)。

(4)固体废物:粗、细格栅栅渣、沉砂池沉砂、二沉池和混凝沉淀池剩余污泥均收集后送至漯河市污泥厂处理;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