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6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1日 浏览次数:

关于20196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漯河首创格威特水务有限公司沙北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

报告表

漯河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龙江路与京广铁路交叉口东北侧沙北污水处理厂期工程院内

本次工程总投资4315.76万元,拟在现有工程基础上将原来的AAO生化池改造为AAO+AO五段式MBBR池,深度处理增加高效磁混凝沉淀池,增加厂区生物除臭单元等,处理规模保持6m3/d不变

1废水:本次工程建成后污水处理工艺为粗格栅进水泵房(现有--细格栅及沉砂池(现有--AAO+AO生化池(改建--二沉池(现有)及中途提升泵房(现有--高效磁混凝沉淀(新建)--高效浅层滤池(现有-接触消毒池(改为次氯酸钠消毒)--巴氏计量槽--排放”,出水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提升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18918-2002类标准,其中限定COD≤30mg/L、氨氮≤1.5mg/L、总磷≤0.3mg/L、总氮≤10mg/L

本次提标改造完成后,主要水污染物COD、氨氮、总氮、总磷排放量为别为657t/a32.8t/a219t/a6.57t/a,与现有工程相比,减排量分别为438t/a76.7t/a109.5t/a4.38t/a,本次工程的实施将对塔河水体水质起到进一步的改善作用。

2、废气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恶臭集中收集至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恶臭经采取绿化吸附除臭、污泥及时清运等除臭或抑臭措施,四厂界恶臭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次提标改造工程新增高噪声设备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并经一定距离衰减后,预测四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包括格栅栅渣、沉砂池沉砂、污泥脱水间脱水泥饼及职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内设置垃圾收集箱,格栅附近设置栅渣收集箱,栅渣、沉砂、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漯河市垃圾填埋场处置。污泥为污水处理厂的主要固体废物,经浓缩脱水后送至漯河市污泥处理厂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