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培训机构申报公告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6日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郾城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现就我区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的申报进行公告。
一、申报培训机构需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示范园区、家庭农场等),管理运行良好,且无不良记录;
2、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3、具备较强的农民组织能力、培训能力、跟踪服务能力和较强的农业实践培训能力;
4、具有符合当地产业的稳定的教师队伍、较好的教学及实训条件。
二、申报培训类别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具有一定经营规模。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返乡涉农创业者等为培育对象。
2、专业技能型:具有一定生产经验的专业技能型农民以及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农业从业人员为培训对象。
3、专业服务型农民: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以在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或个体直接从事农业产业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为培训对象。
三、申报材料(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培训机构的书面申请;
2、郾城区农民教育培育机构资格申报书;
3、法人资格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4、独立银行账户;
5、师资汇总表及聘任证书或资质证明复印件。
四、受理时间及部门
申请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项目的培训机构,要在8月5日前按照公告要求向郾城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郾城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优认定培训机构,并将认定的机构名称、承担的培训类别、专业和培训任务等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地址:漯河市辽河路西段1010号郾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谢红战、林艳丽
联系电话:0395-6180260/6180280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