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情况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0日 浏览次数:

    根据漯河市财政局、漯河市农业局《漯河市财政局 漯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19年部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漯财预指201985号)文件要求,我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制订漯河市郾城区2019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郾农[2019]33号。各镇(办)按照方案要求严格操作程序强力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现将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使用和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成情况

我区认真组织开展了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补贴面积;村委会对农户申报的事项进行登记、核实、汇总。村级实行公示制,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天。公示无异议后,镇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汇总各村上报的《清册》和《村组汇总表》内容,填写“乡镇汇总表”,并作出承诺,经镇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和各村、社区公示照片电子版一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620日前已对全区补贴面积进行了核实汇总,并根据汇总面积会同区财政确定了补贴标准;区财政已于630全部兑付到户补贴面积355074.4782亩,每亩补贴标准107.8元,享受补贴农户69743户,通过惠补贴“一卡通”系统发放补贴资金38276967.89元。

二、实施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作为责任主体,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了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切实做到“六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补贴兑现到户、签字确认到户;严格执行“七不准”,即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卡)、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任何收费和债务、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现时间。

(三)加强政策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千家万户。区、镇()两级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广泛宣传了补贴政策的指导思想、政策措施和操作规程,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理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加强资金管理。实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补贴资金全部纳入粮食风险金专户,并与专户内其他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

)加强监督指导。区、镇(街道)两级强化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凡发现在落实补贴政策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挪用、冒领、套取补贴资金、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395-6180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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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漯河市郾城区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