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金融工作局关于郾城区小额贷款公司2018年度年审拟通过名单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0日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9号)、《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豫工信〔2012〕525号)等规定,我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我区小额贷款公司年审材料进行专项审查。我区漯河市郾城区和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漯河市郾城区豫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拟通过2018年度年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515日至2019年522日。

监督举报电话:0395-6161006

小额贷款公司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严禁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严禁发放高息贷款,严禁向其股东发放贷款,严禁对外担保,严禁开展理财业务,严禁设分支机构,严禁抽逃注册资本,严禁核准的经营区域以外开展业务,严禁违法违规宣传。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201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