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2月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19年12月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漯河市漯西污水厂升级改造项目 | 报告表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漯西工业集聚区纬四路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南角 | 一期工程改造方案: 将原有的事故池改造为厌氧池。将原氧化沟进水由水解酸化出水改为由厌氧出水,水解酸化出水口封闭,将水解酸化与厌氧池之间的池壁打通,由水解酸化直接进水至厌氧池。 二期工程改造方案: 厌氧池与水解酸化池合建。将原氧化沟进水由水解酸化出水改为由厌氧出水,水解酸化出水口封闭,将水解酸化与厌氧池之间的池壁打通,由水解酸化直接进水至厌氧池。 | (1)废水:扩建完成后,厂区总排口处。 (2)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布设在厂内、设置减振基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废气:经采取喷洒除臭剂、在厂内进行绿化等措施后,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污泥经厂内现有污泥处理系统浓缩、脱水后送至漯河市宏伟新型建筑材料厂作为制砖原料。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