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郾城区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公示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4日 浏览次数: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19〕6号)要求,结合我区家庭农场发展实际情况和实地查验,现将2019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发展项目予以公示。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2019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围绕推进产业精准扶贫、“四优四化”等重点工作,按照“完善认定、示范创建、普惠支持、服务提升”的要求,加快培育我区家庭农场。通过财政资金扶持家庭农场发展,鼓励其有序流转土地、健全管理制度、应用先进技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绿色化标准化生产、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推动发展示范家庭农场。

二、扶持对象:郾城区合乐家庭农场。

三、扶持金额:10万元。

四、实施时间:2019年11月--2020年5月

五、农场实施方案

郾城区合乐家庭农场位于漯河市郾城区商桥镇李纪岗村西,成立于2014年11月注册成立,法人李朝栋,占地6000平方米,主要从事粮食生产、土地托管、农机服务等服务,拥有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旋耕机、播种机及小型农机具80台套,流转及托管土地6000(流转1260亩,托管5000亩)余亩,2016年被评为河南省示范家庭农场。

本场承担2019年农业发展(家庭农场)资金项目,拟购置农用植保无人机及相应设备1台套,共需资金约13万元,可实现作业面积1.5亩,实现产值30万元左右。

六、申报和验收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农场自愿向区农业农村局申请。

2.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申请家庭农场项目进行初审,并组织评审专家对初审合格的家庭农场和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并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在区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支持建设的内容开展项目实施,并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项目的实施。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文本

2.省级示范农场认定文件。

3.农场营业执照。

4.土地流转或托管合同。

5.2017、2018年度会计报告(或审计报告)

6.带贫(建档立卡)农户证明。

7.‘三品一标’证书。

8.单位承诺书

八、联系人及电话

王邵欣   13949860555

王国红   18739529733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郾城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