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2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3日 浏览次数:

关于201912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指标说明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漯河麦亿食品有限公司面筋生产项目

报告表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井冈山北路与何冢线交叉口路南

租用漯河市传美商贸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及办公用房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租赁漯河市传美商贸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及办公用房,该项目建筑面积1000m2,主要分为生产车间、办公用房、原材料、内外包装区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入漯河淞江产业集聚区厂污水处理厂再处理,最终排入河;

废气主要为投料产生的颗粒物及污水处理站恶臭其中投料产生的颗粒物经加强车间通风排放即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的相关要求;由于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产生量很少,其数值可忽略不计,采用自然通风即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1中厂界限值

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在冷库冷藏暂存,作为饲料加工的原材料外售;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收购站,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并经过一定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规定的要求。

备注:电子版文件名称应为“建设单位名称+备案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