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积极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

来源:区教育局 作者:潘范学 潘丽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4日 浏览次数:

 

空气质量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为了让漯河的天更蓝,为了让我们呼吸到洁净的空气、也为了让大家以绿色文明的方式欢度佳节,市政府决定从20201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含农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日前,郾城区教育系统积极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精神多措并举开展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精神。区教育局召开专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市区文件精神,要求全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师职工严格遵守法纪,以身作则,做到令行禁止。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通过教师会、教师工作群等方式,向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传达贯彻“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精神,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示范带头,做好表率,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要发挥好教育工作者的宣传教育优势,带动身边的朋友家人、家长不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孩子也不燃放烟花爆竹,家长朋友和同学们还要带头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是多形式扎实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题宣传。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通过电话、短信、班级微信群、班级QQ群、校讯通、宣传横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发放《致家长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等方式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精神传达到学生当中、家长当中和广大群众当中去,真正把“禁燃”宣传到每个学生家庭,覆盖全社会,使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走进家庭和社区。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宣传工作多层次、全覆盖。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宣传督促检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第一责任人。凡因学校组织教育宣传不力,党员干部、教师学生违反禁燃规定的,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区教育局将在期间适时进行抽查,对工作未落实或落实效果不好的单位将进行通报。进一步推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社会化,形成文明、环保、健康的良好环境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