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校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

来源:区教育局 作者:潘范学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1日 浏览次数:

 

 

 

    市政府决定从20201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含农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禁放工作要求,按照市教育局禁放工作部署,通过对干部、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宣传引导,增强环保和安全意识,严防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元旦前夕,郾城区教育系统多措并举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学校(单位)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努力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精神。区教育局召开专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市区文件精神,要求全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师职工严格遵守法纪,以身作则,做到令行禁止。各单位、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禁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具体领导和责任科室负责落实,制订具体落实方案,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与干部、教职工签订《严格遵守市政府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承诺书》,通过教师会、教师工作群等方式,向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传达贯彻“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精神,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示范带头,做好表率,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要发挥好教育工作者的宣传教育优势,带动身边的朋友家人、家长不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孩子也不燃放烟花爆竹,家长朋友和同学们还要带头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引导全体工作人员切实做好自觉遵守、令行禁止。

   二是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用LED显示屏、校园广播、网站、电子屏、黑板报、墙报、微信群、横幅、通知、美篇、校讯通、明白纸等形式,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禁放宣传教育,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禁燃禁放签名活动,使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自觉遵守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通过《致家长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等方式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精神传达到学生当中、家长当中和广大群众当中去,真正把“禁燃”宣传到每个学生家庭,覆盖全社会,使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走进家庭和社区。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宣传督促检查。各单位、各学校要加强对学校施工单位、房屋租赁经营户等的禁放宣传教育与监督,不得发生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凡因学校组织教育宣传不力,党员干部、教师学生违反禁燃规定的,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区教育局将在期间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凡因学校(单位)领导工作不力,学生(教职工)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校园(单位)内燃放烟花爆竹被举报,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除接受执法部门的处罚外,将在全区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推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社会化,形成文明、环保、健康的良好环境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