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龙城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31日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镇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指导思想。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遵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便民、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由专人负责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认真及时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公开工作在质和量上均有所提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协调发展。党政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负责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发布、归档等工作。

二是扎实推进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市、区政府统一要求,我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为镇党委政府文件和全镇工作动态类的信息。通过“郾城区政府网”给予公开,及时利用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以纸质形式予以公开。同时按照区政府要求,积极主动上报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三是规范便民服务中心运作。我镇配套完善了便民服务中心的软硬件设施,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公开办理事项和办事流程,印发办事指南,让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提供的服务和办理事项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我们加强对各村的指导监督,规范办事流程,使政务公开工作延伸至村,正直实现亲民、利民、便民、为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00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910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部分镇、村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政务公开的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监督制度不健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集中运用报纸、微信、各村广播、电视、网络、法制宣传活动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

三是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