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2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3日 浏览次数:

关于2020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指标说明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图鑫可再生资源回收项目

报告表

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老官田村南100m

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租赁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老官田村赵春和的厂房,该项目占地面积18000㎡,主要分为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办公楼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分类筛选废金属10t

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120m3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废气:主要为上料粉尘、筛分粉尘、破碎粉尘、原料卸车粉尘、物料输送、转运粉尘及道路运输扬尘。项目拟对2上料斗分别设置集尘罩,收集的上料粉尘分别引入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对滚筒筛设集尘管,对振动筛分机设置集尘罩,将收集的筛分粉尘共同引入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在破碎机出口设置集尘罩,收集的破碎粉尘引入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原料卸车粉尘采取原料库封闭、降低卸车高度、卸车时用雾炮机降尘的措施。物料输送、转运粉尘采取所有皮带全封闭为皮带走廊、并在转载跌路处设置喷雾设施的措施。道路运输扬尘采取厂区地面全部硬化、道路定期洒水抑尘、车辆密闭运输的措施。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产生的非金属废渣外售,除尘器收尘灰、摇床分选产生的废渣出售于专门的废品回收公司,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营运期各设备噪声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并经过一定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规定的要求。

备注:电子版文件名称应为“建设单位名称+备案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