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金融工作局关于郾城区小额贷款公司年审拟通过名单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5日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9号)、《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豫工信〔2012525号)等规定,我区取得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的漯河市郾城区日升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报送了2017年度、2018年度年审材料、限期整改承诺书等资料。

我局对漯河市郾城区日升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上报的年审材料进行了审核,认为其符合整改后上报的条件,现拟将该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年审资料上报,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615日—2020622日。

监督举报电话:0395-6161006

小额贷款公司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严禁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严禁发放高息贷款,严禁向其股东发放贷款,严禁对外担保,严禁开展理财业务,严禁设分支机构,严禁抽逃注册资本,严禁核准的经营区域以外开展业务,严禁违法违规宣传。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20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