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失业金、失业补助金办理流程说明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4日 浏览次数:

申领失业补助金办理流程说明

一、申领对象:

2020年3-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二、失业补助金申领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开通银行功能的本人社保卡原件。

三、失业补助金申领方法:

1、线下人工办理: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在本人社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补助金。

2、网上办理: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社会保障卡”在网上申领失业补助金。

3、首次使用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个人网厅,请先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可进行登录办理个人业务

四、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累计缴费2年(含2年)按1520×80%;累计缴费1年以上(含1年)不足2年按1520×60%;参保不足一年按1520×50%。享受失业补助金同时享受价格临时补贴,但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龙江路与太白山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郾城区人社局一楼;0395-6182898

 

 

申领失业保险办理流程说明

一、申领对象: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补助金申领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开通银行功能的本人社保卡原件。

三、失业保险金申领方法:

1、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本人的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原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也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申报。

2、首次使用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个人网厅,请先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可进行登录办理个人业务

四、失业金发放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龙江路与太白山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郾城区人社局一楼;0395-6182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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