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8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4日 浏览次数:

 

关于2020年8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漯河市宝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10吨聚苯板技改项目

报告表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纬八路中段

建设内容:投资30万元在厂区已建厂房内进行技术改造,产能增加至510/年聚苯板,主要新增成型机及废气治理措施,取消天然气蒸汽锅炉(改由漯河天阳供热有限公司直接提供),改造完成后主要生产工艺为:EPS(聚苯乙烯)--发泡----熟化(改由漯河天阳供热有限公司直接提供)----成型----切割----成品。

 

1)废水

本次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生产过程冷却用水。本次不新增人员。技改工程完成后,全厂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0.44m3/d132m3/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SS等,经化粪池(3m3)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及漯河市淞江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入漯河市淞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有组织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预发泡、成型、烘干及切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预发泡、成型、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1UV光氧催化装置+1套等离子废气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切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收集后1UV光氧催化装置+1套等离子废气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由工程分析内容可知,废气能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80mg/m3(建议去除率70%的要求。

无组织废气:项目完成后全厂发泡、成型、烘干工序非甲烷总烃无组织产生量约为0.0738t/a,切割工序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052t/a,则本项目生产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排放量约为0.1258t/a,排放速率为0.052kg/h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有关的规定,本项目发泡、成型、烘干车间应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切割车间应设置50m防护距离。根据厂区平面布置可知,项目东、西、北厂界需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50m50m50m、南厂界需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25m,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分布,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综上,项目营运期废气经采取相应措施后,产生浓度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环境空气功能。

3)噪声

技改工程完成后全厂主要噪声源有发泡机、成型机、切割机、引风机、循环水泵等,噪声源强约75~95dB(A)之间,项目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中昼间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固废、废UV灯管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全部由废品收购站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废UV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经过有效处理措施后,固体废物处置率可达100%,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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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漯河皓鑫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双天然橡胶鞋底项目

报告表

广东德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老官田村28

该项目总投资20万元,利用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老官田村28现有厂房生产,该项目占地面积2000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库、办公室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产天然橡胶鞋底10万双

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12m3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废气主要为加热成型废气。评价建议项目生产车间密闭,在加热加压成型机出口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引入1UV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装置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要求

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次品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导热油更换后直接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噪声:营运期各设备噪声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并经过一定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