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8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8日 浏览次数:

关于2020年8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漯河市日趣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500吨脆筒饼干建设项目

报告

郑州玛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白云山路食品学院北校区东南

本项目为漯河市日趣食品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在漯河市郾城区白云山路食品学院北校区东南建设年加工500吨脆筒饼干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400m2,建筑面积3250m2,生产规模为年加工500吨脆筒饼干。项目拟用职工1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日300天。

1)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配料工序粉尘、烘烤工序热蒸汽和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配料工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次评价建议企业需加强管理,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在人工配料时,尽量操作规范,使用容器进行转移时,避免震荡布袋,以此来减少粉尘的产生,生产车间安装换气系统及排气扇,保证车间内通风,处理后的废气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烘烤工序热蒸汽经烘烤机顶部的排气筒排出;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115米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2019年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方案》及《漯河市2019年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方案》中其他工业炉窑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和职工办公生活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少量设备清洗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定期由附近村民清理用作农肥利用,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鸡蛋壳、残次品、废包装材料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本项目鸡蛋壳、残次品经收集后及时外售给饲料厂;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打浆机、灌装机、烘烤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75~80dB(A),拟建工程对噪声源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有:

①选用同类设备中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对高噪强振设备安装减振装置;

②打浆机、灌装机、烘烤机等设备加强保养;

③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图,将较大声源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处。

经采取上述防治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