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9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0年9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郾城正骨医院项目 | 报告表 | 深圳市碧海云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辽河路西段 | 郾城正骨医院位于漯河市漯河市郾城区辽河路西段,是一家由漯河市郾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郾城正骨医院设置床位20张,设计接诊人数为20人/日。医院设置有内科、外科、骨科、医学检验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等科室。
| {C}<!--[if !supportLists]-->(1){C}<!--[endif]-->营运期废气 1)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设置有1个灶头,配套安装风量2000m3/h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去除率大于90%。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浓度约为0.33mg/m3、油烟排放量为0.00097t/a;经处理后的食堂油烟可以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油烟排放浓度1.5mg/m3、去除效率≥90%”要求。 {C}<!--[if !supportLists]-->2){C}<!--[endif]-->污水处理设施废气 经采取污水处理设施地埋式、全封闭等措施后,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根据预测可知,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可以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医护人员废水、食堂废水、门诊病人废水、住院病人废水和陪护人员废水.项目废水经医院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沙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 经采取选取低噪声设备、设备布置在房屋内、设置减振基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的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综上可知,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污泥和生活垃圾。 1)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收集后在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漯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2)污泥 污泥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中环信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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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郾城万华医院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科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382号 | 本项目为郾城万华医院在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382号建设的郾城万华医院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1480m2,建筑面积1000m2,主要包括一栋门诊楼和一栋办公用房。建成后,服务时间为24小时就诊,主要科室为诊断科、手术室、B超室、检验室等,可提供医院床位共20张。 |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间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生物滤床脱臭装置除臭,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浓度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浓度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该类废气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废水:本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经院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水中污染物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空调外机、污水处理站水泵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60~75dB(A),拟建工程对噪声源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有: ①选用同类设备中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对高噪强振设备安装减振装置; ②空调外机、污水处理站水泵等设备加强保养; ③优化院区平面布置图,将较大声源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处。 经采取上述防治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4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办公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其中污水处理站污泥与医疗废物一起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办公生活垃圾委托环卫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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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漯河吉祥塑料厂年产1000吨农地膜项目 | 报告表 | 深圳市碧海云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老官田村 | 本项目为漯河吉祥塑料厂投资100万元在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老官田村建设年产1000吨农地膜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244m2,建筑面积2244m2,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吨农地膜。项目拟用职工2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日300天。 | (1)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塑化挤出工序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塑化挤出工序非甲烷总烃分别经1套UV光氧催化装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安装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处理后的废气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排放建议值的要求,该类废气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废水。 本项目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污水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UV灯管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不得随意处理和储存,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其修改单,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空压机、吹膜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75~80dB(A),拟建工程对噪声源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有: ①选用同类设备中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对高噪强振设备安装减振装置; ②空压机、吹膜机等设备加强保养; ③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图,将较大声源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处。 经采取上述防治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 无 |
4 | 漯河市民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00吨塑料制品项目 | 报告表 | 河北征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老官田村西 | 本项目地块东侧、北侧为农用地,项目西侧为工业企业,项目南侧为后魏线及道路绿化;距离项目地块最近的敏感点为南侧150m的靳庄村。 |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存在循环冷却水,循环冷却水不接触产品,循环过程对水质影响较小,不产生生产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防渗化粪池(5m3)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外排。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1套“集气罩(收集效率90%)+UV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装置(综合处理效率80%)+15m高排气筒”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等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表9相关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指标要求。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拌料机、吹塑机、拉管机、吹瓶机、粉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基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废边角材料、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回用于塑料制品加工生产;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然后定期外售;废UV灯管经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待有资质单位处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