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2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0年12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漯河市佳春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200吨塑料制品项目 | 报告表 | 河北征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大宋村 | 本项目位于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大宋村。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地块东侧、北侧、西侧为农用地,项目南侧为后魏线、路旁商业企业及道路绿化;距离项目地块最近的敏感点为东侧140m的大宋村。 |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不产生生产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外排;雨水通过雨水导排系统排出厂区。均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1套“集气罩+UV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装置+15m高排气筒”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等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表9相关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指标要求。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中控成型机组、空压机、粉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基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废边角材料、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回用于塑料制品加工生产;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然后定期外售;废UV灯管经收集后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待有资质单位处理。 | 无 |
2 | 漯河市鼎速商砼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混凝土及20万吨干粉砂浆项目 | 报告表 | 郑州玛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龙城镇仲李车站向南800米路东 | 项目占地面积为26666.8m2,建筑面积为10100m2,主要构筑物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仓库等。本次新建项目位于原漯河好彩头饮品有限公司,利用现有厂房,对现有生产车间进行改造。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洗砂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抑尘用水挥发或被原料带走,设备冲洗废水、车辆冲洗水循环使用,生产用水均不外排;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不外排。项目运行后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扩建项目主要噪声为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数控制砂机、泥水分离机、细砂回收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源强为80~90dB(A),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设置减振沟、隔声屏等措施后,再经一定距离衰减,项目四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 dB(A)、夜间≤50 dB(A))要求。 (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物料装卸粉尘、运输扬尘、破碎制砂筛分粉尘、粉罐仓罐装粉尘及搅拌粉尘等。 破碎、制砂、筛分工段经处理后的粉尘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排气筒高度15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 粉罐仓罐装工序经处理后的粉尘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标准的要求。 搅拌工序经处理后的粉尘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沉淀池底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地面沉降粉尘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沉淀底泥经压滤机压滤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副产品外售;地面沉降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所有固废均可得到 100%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影响造成影响。 | 无 |
3 | 漯河市慧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高速一体化彩色印刷机升级改造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省欣耀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井冈山路与龙江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东 | 企业拟投资105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建设智能化高速一体化彩色印刷机升级改造项目,项目拟淘汰现有一台印刷机,购置两台智能化高速一体化彩色印刷机和一台自动折页机,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印刷高档彩色印刷品5000吨的生产能力。 | (1)废水: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厂区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废水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漯河市淞江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处理达标后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柳河,最终入颍河。 (2)废气: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印刷过程中油墨挥发产生的废气、覆膜与装订过程中粘合剂固化产生的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密闭负压收集后(风机风量10000m3/h),经 “过滤棉+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中印刷工业标准及《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标准要求。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经厂界隔声、减震基础、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后,对外部环境影响不明显,东、南、北三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制要求,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限制要求。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在厂内分类收集、定点堆存,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 CTP 板、废纸边角料、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冲版机水循环设备废渣、冲版机水循环设备废滤芯、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经厂区危废区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综上所述,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合理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