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3月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1年3月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1 | 郾城区商桥镇恒瑞粉制品厂年产3000吨粉制品、1500吨休闲食品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省欣耀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商桥镇商西村 | 本项目位于漯河市郾城区商桥镇商西村,项目厂房占地面积为13756m2,建筑面积3270m2,建成后年产3000吨粉制品、1500吨休闲食品。 | 废气:营运期炸制工序经“抽油烟机+高效静电油烟处理器+15m排气筒”进行处理,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标准及臭气浓度标准;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高效静电油烟处理器+15m排气筒”进行处理,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标准及臭气浓度标准;污水处理设施恶臭通过投加除臭剂、加盖、绿化等措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或隔油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进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新建直接排放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旱作标准后,排于厂内自建水塘,定期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回用。 噪声:本项目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基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原材料残渣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废污泥厂区脱水后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