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9日 浏览次数:

 

郾征启告20211号

 

为保障漯河市郾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研究规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拟征收范围、权属

孟庙镇张店,黑龙潭镇半截塔村,沙北办事处张胡魏社区。具体位置与范围以实际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目的

本次拟将征收土地作为特殊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郾城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将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同时,郾城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郾城区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5-6185836

 

郾城区人民政府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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