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5月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1年5月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玄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饮料瓶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省欣耀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淞江产业集聚区龙江路亚裕产业园 | 企业拟投资2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80平方米,购置两台吹瓶机和一台空压机,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200万只饮料瓶的生产能力。 | (1)废水: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园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废水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漯河市淞江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处理达标后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柳河,最终入颍河。 (2)废气: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吹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密闭收集后的有机废气经1套UV光氧催化+等离子废气净化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可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要求。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经厂界隔声、减震基础、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后,对外部环境影响不明显,四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制要求。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UV灯管和职工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在厂内分类收集、定点堆存,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和不合格产品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后,定期由废品收购站回收,综合利用。废UV灯管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