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各乡镇(街道)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求助电话和区级监督电话的公告

来源:区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2日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化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各乡镇(街道)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求助电话和区级监督电话公布如下:

沙北街道:0395-3515196;0395-3515198

龙塔街道:0395-6127567;0395-6162988

淞江街道:0395-3269166;0395-6818669

孟庙镇:0395-6926062

商桥镇:0395-6811575

龙城镇:0395-6510016

新店镇:0395-5589617

裴城镇:0395-6952111

李集镇:0395-6766010

郾城区民政局监督电话:0395-6161553;0395-6189260。

 

特此公告。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