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漯河市郾城区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郾城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5日 浏览次数:

漯郾双随机办〔20212号

 

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市监〔2019〕25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制定了漯河市郾城区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关注的改革举措,已列入2021政府、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二、明确任务,统筹协调

牵头部门要按照抽查检查计划时间节点按时开展抽查检查,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平台公开公正实施抽查,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执法人员按照抽查方案实施现场检查,督促各单位及时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及报表报送等后续工作,对抽查检查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反馈区双随机办。各成员单位要服从牵头部门统一安排,出动执法人员参与现场抽查检查,按照“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保障和督导工作,对牵头部门反馈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三、严格落实,注重创新

各单位要按照抽查比例、时间节点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同时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和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提高我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水平。

四、依法履职,厘清责任。

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 下载查看

1.漯河市郾城区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2.漯河市郾城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统计表

3.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