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6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1年6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漯河市翱辉羽毛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吨羽毛制品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龙城镇西刘村9组7号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50万元,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300m2,建筑面积7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30吨羽毛制品。 |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施工期: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后续工程主要为少量设备的安装,故不再对施工期做分析。 营运期: 1废水:项目营运期间产生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过滤膜冲洗水及锅炉排污水及洗染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不外排;过滤膜冲洗水及锅炉排污水为清净下水,水量较少,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洗染废水经厂区自建1座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采取“絮凝+A2O+砂滤”,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旱作标准后暂存于1座蓄水池后用于周围农田灌溉。综上,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1)恶臭气体:项目主要在羽毛清洗前的堆放过程中以及废毛堆放过程中会有恶臭产生,如NH3和H2S,属于无组织排放,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原料羽毛以及废毛采用封闭固体废物场所,喷洒除臭剂、消毒剂,厂区在合理位置种植吸附气味强并有香气的花草树木,可防止臭气扩散,能有效缓解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恶臭气体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的恶臭对外环境影响较小。(2)锅炉废气:本项目液化气锅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SO2、NOX、烟尘的产生浓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收集后经一根12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经此处理后,均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洗毛机、甩干机、烘干机、空压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平面布置等措施,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在落实有效的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边角废料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边角废料定期收集后外售。项目固废经采取评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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