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0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1年10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漯河市银凤废旧物品回收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扩建项目 | 报告表 | 湖南应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苏侯村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总投资260万元,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16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 |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施工期:项目厂房及办公室土建工程已完工,后续工程主要为设备的安装,故不再对施工期做分析。 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清洗甩干废水和职工办公生活废水,收集后一起送入漯河市银凤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入洄曲河,最终汇入颍河。项目废水依托漯河市银凤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废水水质能够满足《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2标准要求及排污许可证核定排放浓度的要求(COD≤40mg/L、氨氮≤2mg/L)。 (2)废气 本项目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水器分离+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要求,排放浓度、处理效率可以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中“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80mg/m3(建议去除率70%)”的要求;烟尘经密闭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水器分离+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颗粒物排放要求,对周围环境及附近敏感点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洗料机、挤出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措施及一定距离衰减后,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昼间标准要求,周围环境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在落实有效的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依托现有1座5m2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包装材料、分拣杂质可回收部分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分拣杂质不可回收部分、清洗沉渣、废过滤网收集暂存后与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项目设置2个容积为1m3的加盖塑料桶储存废活性炭,废UV灯管采用密封桶装,建设1座5m2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固废经采取评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无 |
关于2021年10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漯河市银凤废旧物品回收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扩建项目 | 报告表 | 湖南应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苏侯村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总投资260万元,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16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 |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施工期:项目厂房及办公室土建工程已完工,后续工程主要为设备的安装,故不再对施工期做分析。 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清洗甩干废水和职工办公生活废水,收集后一起送入漯河市银凤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入洄曲河,最终汇入颍河。项目废水依托漯河市银凤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废水水质能够满足《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2标准要求及排污许可证核定排放浓度的要求(COD≤40mg/L、氨氮≤2mg/L)。 (2)废气 本项目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水器分离+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要求,排放浓度、处理效率可以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中“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80mg/m3(建议去除率70%)”的要求;烟尘经密闭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水器分离+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颗粒物排放要求,对周围环境及附近敏感点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洗料机、挤出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措施及一定距离衰减后,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昼间标准要求,周围环境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在落实有效的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依托现有1座5m2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包装材料、分拣杂质可回收部分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分拣杂质不可回收部分、清洗沉渣、废过滤网收集暂存后与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项目设置2个容积为1m3的加盖塑料桶储存废活性炭,废UV灯管采用密封桶装,建设1座5m2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固废经采取评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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