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1月1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9日 浏览次数:

 关于2021111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漯河嘉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亚克力回收加工再生利用项目

报告表

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纬十路东段漯河嘉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院内

 

 

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厂房,总投资1200万元,主要1-3cm的废亚克力塑料片料为原料,经裂解、精馏、冷凝等工艺加工回收精亚克力单体,建成后达到年产1万吨甲基丙烯酸甲酯的生产规模

1.废水: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项目循环冷却水及双碱法脱硫系统脱硫液全部循环利用,正常生产时运营期无外排废水。

2.废气: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裂解及精馏过程不凝气、储罐大小呼吸、生产过程恶臭、导热油锅炉燃烧废气,不凝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及生产过程恶臭集中收集后经水喷淋+RCO+活性炭吸附装置外排,外排有机废气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 》(HJ611-2011) 附录 C 中的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方法确定的值,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袋式除尘+双碱法脱硫后,外排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要求

3.噪声项目扩建噪声污染主要为风机、水泵、真空泵及冷却塔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源强为75~90dB(A)扩建后厂区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预测四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料挑选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熔融裂解炉裂解过程中产生的炭黑、导热油炉脱硫石膏、废活性炭、废氧化钛催化剂,边角料集中收集后作为有价废物外卖;炭黑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前需送有关部门进行鉴定,鉴定为危废,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鉴定为一般固废则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要求进行处理或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压滤脱水后作为泥饼外售;废催化剂和废活性炭危险固废经危废贮存库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本项目所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MMA物质等,根据风险识别可知,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可能存在风险主要为物料的泄漏、 火灾和爆炸等事故。 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应加强风险物质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在可接受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