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郾城区投资项目“5+N”统计平台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9日 浏览次数:

郾政办〔2021〕3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淞江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郾有关单位:

《郾城区投资项目“5+N”统计平台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8日  

      

郾城区投资项目“5+N”统计平台建设

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投资项目入库管理工作,在原有区统计局投资项目名录库、区发改委投资项目库、区工信局“三大改造”项目库、区住建局“百城提质”项目库和房地产项目库、区商务局招商引资履约项目库“五库联通”的基础上,建设全区投资项目“5+N”统计平台。

一、总体要求

建设全区投资项目“5+N”统计平台,实现部门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全面收集投资项目信息。建立全区投资项目“5+N”定期会商机制,及时跟踪监测全区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确保所有投资项目应入尽入、应统尽统,准确反映我区的投资规模和结构,切实发挥投资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

二、统计范围

投资项目“5+N”的统计口径为全区范围内已开工在建的5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由项目所在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收集上报。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乡村振兴局、投资集团、淞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明确人员,按月上报项目表格。

三、统计内容

为了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融,各相关单位提供项目按照统一格式、统一确定的内容上报项目信息表(详见下表)。

郾城区投资项目“5+N”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项目

名称

单位

名称

计划总投资(万元)

建设

内容

开工

时间

项目

所在地

项目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项目

主管部门

 

 

 

 

 

 

 

 

 

 

 

 

 

 

 

 

 

 

 

 

 

 

 

 

 

 

 

 

 

 

 

 

 

 

 

 

 

 

 

 

 

 

 

 

 

四、工作流程

(一)每月10日前,各项目主管单位明确专人配合各镇(街道)统计站收集整理项目入库所需的拍照资料(①建安类项目:立项书、施工合同、现场施工场面;②购置类项目:立项书、购置合同、购置发票、设备),并上报“5+N”统计平台。

(二)每月15日前,区统计局收集汇总符合条件的项目信息后,予以上报审批。

(三)每月25日前,区统计局将上级统计部门审核未通过的项目清单上报区投资项目“5+N”统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并反馈至区项目主管部门及各镇(街道),补充有关资料,于次月上报。

(四)每月月底前,各项目主管单位收集、汇总、审核本部门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线索,上报郾城区投资项目“5+N”统计平台,邮箱(账号:tzxmgxyx@126.com密码:tjj*6105077)联系人:陈锐,电话0395-6105077,15039557069(若当月无项目,空表上报)。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投资项目“5+N”统计平台建设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各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郾城区投资项目“5+N”统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统计局、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乡村振兴局、投资集团、淞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区统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统计局分管投资统计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应科室负责人组成。

六、工作机制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总牵头人,其他副区长负责各分管领域的投资项目,明确人员具体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协调会、推进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实行周交办、月通报制度,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郾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落后事项预警制度(试行)》管理,并视情况给予物质奖惩。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