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郾城区农村公路全面推行“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6日 浏览次数:

郾政办〔2021〕2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淞江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郾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豫交明电〔2021〕13号)及《漯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通知》(漯交〔2021〕10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全区范围内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经研究,特制定《郾城区农村公路全面推行“路长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0月13日    

 

 

 

郾城区农村公路全面推行“路长制”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综合治理为主要任务,以推动落实区级政府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制机制为总体目标,全面建立和实行路长制,为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支撑作用提供有效的机制保障。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明确各级路长和路长日常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2022年底,全面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路长组织体系,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模式全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全面形成,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由区政府牵头,按照“总路长+县、乡、村三级路长”组织形式分级设立。总路长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县级路长由区政府分管交通负责同志担任;乡级路长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区政府下设区级路长办公室,由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区发改、财政、住建、农业农村、公安等相关部门和辖区内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下设乡级路长办公室,由镇(街道)分管交通公路工作的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路长职责

实行总路长统一领导、各级路长分工负责,路长办公室统筹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的路长制责任体系。总路长对全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负责组织研究农村公路重要政策,组织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本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保障机制,督促落实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各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一级路长、二级路长、三级路长分别负责组织县道、乡道、村道的日常巡查、养护、路域环境治理,并及时制止公路范围内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故、破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行为,保障路产路权不被侵占。

(三)管理队伍

1.建立健全综合执法机制。建立综合执法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健全区级政府与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落实执法监督主体责任,建立日常监管制度,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强化执法工作的配合协调。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破坏沿线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

2.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逐步实施“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实施农村公路清洁行动,清理各类垃圾和废弃物。开展农村公路沿线绿化和沿途村镇美化建设,推进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工程,加快建设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

3.严格建立管理制度。“路长制”实施巡查、反馈、处置、督查四步管理制度。

(1)查:各级路长坚持巡查机制,被上级相关部门暗访督查中发现问题的,予以通报批评;被上级部门扣分的,按所扣分双倍扣减责任人和责任村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

(2)反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涉及道路违章和污染等涉法案件以及其它需要协调的事项,要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3)处置:“路长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村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处置本区域内的各类问题。

(4)督查:“路长制”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反映问题的跟踪落实。区主要领导对处置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要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对“路长制”实施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扬,对落实不力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加强协调配合。要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各司其职的“路长”工作保障机制,要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全力支持“路长制”工作的运行,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路长”管理体系。

3.做好信息公开。要积极主动做好“路长制”信息公开,要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县、乡、村道各级路长名单,在各路段显著位置每三公里设置一个“路长制”公示牌,版面统一规格为高1.2米、宽1.6米,蓝底白字,两立柱间隔一米,高1.5米,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全社会的广泛监督。

4.加强宣传引导。着力宣传“路长制”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提高“路长制”社会参与度,为路长制推行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附件:郾城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 件

 

郾城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一、各级路长名单

总 路 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一级路长:区政府分管交通工作副区长

二级路长:各镇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三级路长:各镇(街道)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

二、区路长制办公室名单

主 任: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主任:区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

成 员:区发改委主任

     区财政局局长

     区住建局局长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市公安局郾城分局局长

三、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全区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推进实施,对各镇(街道)“路长制”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长制”政策体系,对各镇(街道)成功经验进行总结交流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