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2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1年12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河南大树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食圆类养生丸剂、混合坚果及其他代餐食品生产项目 | 报告表 | 贵州醉风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淞江产业集聚区白云山路与文明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 |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及建筑面积均为2400m2,建设混合坚果、食圆及代餐食品生产线,建成后可达到年产3000吨方便食品的生产规模 | 1、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依托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柳(支)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主要是破碎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净化车间排风系统过滤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3、噪声:营运期各设备噪声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并经过一定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次品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作为有价废物外卖;次品收集后打折后出售给员工;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