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第十号)

来源: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5日 浏览次数:

       

2021年11月,本级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37500元,依据2021年郾城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需要,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 资金来源

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 分配原则

依据郾城区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情况,报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将本级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37500元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结余16400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结余20100元,共计174000元用于雨露计划项目。现将项目对接情况公告如下。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资金分配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投资规模(元)

责任单位

1

2021季雨露计划

郾城区

为全区脱贫享受政策户家庭子女接受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学费补助

174000

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国务院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71—65919535 (省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3121908 (市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63899 (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81185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