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30日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2021年,漯河市郾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条例》要求,设立了区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年底,本政务公开工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年内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就全委推进信息化建设、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优化经济环境坚持审批公开制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起草编制了政务公开示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发布了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了一系列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

(二)积极作为,主动公开。2020年,我委公开了改革后发改委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处室和下属单位。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社会的重要举措,以推进电子政务作为打造阳光政务的重要手段,在政务信息发布机制上,本单位坚持公开与保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不因强调公开而造成泄密,也不因强调保密而不敢公开。委内工作动态与重大会议信息由相关科室及时提供,经科室负责人进行初审,送办公室核稿,再提交办公室主任审核,最后由分管领导审签。通过层层把关,既实现了信息及时公开,又满足了信息保密需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1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变化,某些新闻动态更显还不够及时。下一步,我委将有针对性地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