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第十四号)

来源: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30日 浏览次数:

 20226月,郾城区安排第七批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7.681582万元,依据2022郾城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需要,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资金来源

区级第七批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分配原则

依据郾城区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情况,报经郾城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资金与项目对接情况公告如下。

资金分配情况表

 

 

郾城区扶贫专项资金对接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投资规模(万元)

责任单位

1

2022年春季雨露计划项目

郾城区

为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及三类户家庭子女接受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学费补助

30

乡村振兴局

2

2022年新店镇产业发展提升工程项目

新店镇

新建青储池防雨棚 3220㎡,东西长115米 ,南北宽28米,檐高7米,池底及地坪3220平方米,20厘米厚12%石灰稳固土,15厘米厚C25混凝土地面。

118.6

新店镇政府

3

2022年裴城镇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园区项目

裴城镇

依托漯河市郾城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合作,共同发展,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增收

5.081582

裴城镇政府

4

2022年李集镇陈东村水毁工程修复项目

李集镇陈东村

修复水毁项目

4

李集镇政府

5

2022年劳动力转移就业省外务工奖补项目

 

郾城区

脱贫户及监测户劳动力转移就业完成务工人员补助

20

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国务院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71—65919535(省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3121908 (市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63899 (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81185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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