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2年科技示范主体的通知
来源:郾城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6日 浏览次数:
各基层农技推广区域站、各镇农业服务中心 :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264号)文件要求,郾城区需要遴选50个科技示范主体。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条件
1、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殖大户。
2、示范带动作用好,带动周围农户不少于10户,(种植业)粮食作物不少于200亩,陆地经济作物(林果药材不包含在内)不少于50亩,设施大棚不少于五个棚(10亩以上);(水产业)养殖水面不少于5亩。
3、(种植业)龙城区域站遴选8个,裴城区域站遴选8个,新店区域站遴选8个,李集区域站遴选8个,商桥区域站遴选8个。每个区域站遴选的科技示范主体粮食作物的不得低于5个;(水产业)全区遴选10个。
二、遴选程序及要求
2020年郾城区科技示范主体重新进行遴选,全区遴选50个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科技示范主体以区域站为单位,各镇政府推荐,区域站站长根据各镇政府推荐,安排区域站人员进行核查,核查后上报科教股,局党组研究后,进行备案。
三、上报时间
各区域站2022年7月31日前把遴选结果上报科教股。
四、注意事项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工作涉及面大,影响面广,上报信息务必真实、清楚、仔细、完整,望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切实把此项工作做好、做实,圆满完成遴选任务。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