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郾城区2022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0日 浏览次数:
漯河市畜牧局、漯河市财政局:
按照漯河市畜牧局 漯河市财政局 漯牧〔2022〕40号文件,《漯河市畜牧局 漯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农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畜牧业发展实际,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推动、企业主体、统筹推进”的原则,深入实施“以养定种、种养结合、草畜配套、草企结合”发展战略,支持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和专业化青贮生产企业开展粮改饲,全面提升优质饲草料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持续提高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切实提升我区草畜高质量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做好粮改饲项目试点工作。制定2022年郾城区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随文呈报。
附件:漯河市郾城区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漯河市郾城区畜牧局 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