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用好救助资金兜牢民生底线

来源: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1日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漯河市郾城区民政局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用好救助资金,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6月,全区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016户、3790人农村特困1705人,1-6月累计发农村低保资金499.3万元发放农村特困资金738.78万元;实施临时救助78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0.28万元。

广泛宣传,便民利民组织民政系统干部和社工,进村入户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发放民政救助政策明白卡1万余份,全方位宣传普及救助事项、救助标准、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等信息,在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镇(街道)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流程,取消临时救助户籍地申请限制,可先行救助、再走程序,并公布社会救助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求助、投诉举报等,坚持低保末端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动态管理,应保尽保。依托全省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及时录入低保、特困等低收入人口信息数据,为兜底保障打下坚实基础。定期开展低收入人口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走访摸排抽查,结合大数据比对重点核查房产、车辆等信息,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清退实现动态管理下的精准退出加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坚决防止“脱保”“漏保”1-6月共新增农村低保554人,新增农村特困11人,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三是提高标准,分类救助。建立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从今年1月起,农村低保标准由月人均400元提高到420元,财政补助按A、B、C三类,每人每月由215元、195元、175元,分别提高到230元、220元、210元;农村特困供养按照低保标准的1.3倍,由6240元/年提高到6552元/年;认真落实电补政策,让农村低保、特困户不因电价变动而影响生活质量,1-6月发放电费补助资金10.27万元。

四是加强监管,守好底线。对上级下拨、配套的救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建立健全“镇(街道)审核确认申报、民政部门在线登记造册、财政部门资金拨付审核、代发金融机构高效发放”的工作机制,每月10日前,救助资金通过惠民“一卡通”系统支付到保障对象社保账户。同时,联合财政、审计部门开展救助资金监督检查,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准确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