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国防动员办公室职责
负责人(法人)姓名:刘拥军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 00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 30
地址:郾城区海河路269号郾城区人民政府5楼
单位电话:0395-6161161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法律、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权限,拟订全区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城市地下空间暨人民防空工程综合利用规划并协同实施。
(三)监督管理全区人民防空设施建设、维护和使用。
(四)监督指导我区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需要防护部分的管理。
(五)依照职权划分,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执法监管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防护工作。组织拟订修订城市人民防空袭方案,指导拟订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演训。
(七)指导开展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
(八)开展人民防空日常战备工作。
(九)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
(十)组织实施人民防空科研和信息化体系能力建设。
(十一)负责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行动。
(十二)推进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十三)按照职责权限,负责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建设市场投融资政策。
(十四)承担区人民防空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人民武装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要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审批、监督检查涉及人民防空防护内容的地下空间工程,对不符合人民防空要求的依法依规和职责管理权限予以处罚、督促整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工程包括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
机构设置:
内设科室:综合股、指挥与应急协调股
所属事业单位:漯河市郾城区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漯河市郾城区民兵训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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