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职责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9日 浏览次数:

 

负责人(法人)姓名:王长岭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 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 30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53

联系电话:0395-6101066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区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二、负责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制定协调全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预警工作,协调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大流域、区域污染防治。

三、承担落实省、市、区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政策意见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负责全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运行、监督、管理、考核等工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流域固定资产投资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及环保产业发展。

五、贯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负责全区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按规定审核报批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区范围内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恶臭气体、环境辐射、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机动车等污染物、污柒源的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全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监督协调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指导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监督全区风景名胜、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八、负责全区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实施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和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区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执行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设区环境监测网络和全区环璄信息网,建立和实施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研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申报重大环境保护课题,加强环境科技成果和环保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及推广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参与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利用外资项目。

十二、组织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担区环境保护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建工作股、监察室、环境管理股、审批股、大气生态环境股、水生态环境股、土壤生态环境股、法制宣教股、卡点管理办公室。

二级机构:郾城区环境监测站、郾城区生态环境指导服务中心